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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5-1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 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就

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

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

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

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华、沈玉平、赵伟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