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
年5月11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有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
系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
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符合《公司
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有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
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内控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
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
运行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
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利
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
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光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7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关于杭州
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
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将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
联交易系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利益,遵循了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并已履行公司有效的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董事的薪酬方
案是依据《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综合考察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制定的。本次拟定董事薪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能够充分反映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情况,薪酬合理。董事
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光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华、沈玉平、赵伟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