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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云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5-16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0 年 5 月 13 日、2020 年 5 月 14 日、
2020 年 5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
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收盘价为 57.76 元/股,对应公司 2019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30.54 倍。截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08.74 倍,公司所处的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49.72 倍,显著高
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
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云科技”)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2020 年 5 月 13 日、2020年 5 月 14 日、2020 年 5 月 15 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
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
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5月12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等事宜。2020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云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谭光华先生
函证确认,截至2020年5月15日,其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
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
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0年5月15日,公司收盘价为57.76元/股,对应公司2019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30.54倍。截至2020年5月15日,根据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08.74倍,公司所处的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9.72倍,显著高于行业市盈
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
略有下滑,实现营业收入10,364.95万元,同比下滑2.9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683.09万元,同比增长1.72%。具体业务方面,(1)电商 SaaS 产品中的
核心产品如超级店长、快递助手、旺店系列等,由于主要采用线上订购、线上服
务的模式,受疫情的影响相对较小。快麦 ERP、快麦设计等电商SaaS 产品主要依
赖于线下销售,2020年一季度因受疫情防控影响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开展推广工作,
相关产品收入受到一定影响;(2)配套硬件、运营服务、CRM 短信业务由于下游
电商商家受疫情影响,缩减了相关增值产品或服务的订购,也对 2020 年一季度
的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