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罗
雪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
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
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2、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0.8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