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光云科技: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09
公司代码:688365 公司简称:光云科技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资金管理、筹资投资业务、采购业务、
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使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负债和权益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 产 总 额 的 3%≤ 错 报 错 报金额<资产 总额的
类 的 金额< 资产总额的 5% 3%
5%
损益类 错 报 金 额≥利润 总额的 利 润 总 额 的 1%≤ 错 报 错 报 金额<利润 总额的
3% 金额<利润总额的 3% 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 董监高存在舞弊、内部控制环境失效、已被披露的企业报告和会计信息严重
不准确、不公允;
2、 因严重违反国家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家机关在行
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和处罚。
重要缺陷
1、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存在重大不准确、不公允;
2、 因违反国家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集团公司内部通报
和处罚。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 直接损失≥500 万元 500 万元>直接损失≥200 200 万元>直接损失
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严重偏离企业战略或经营目标,对战略或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负面影
响;
2、单位未有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或极可能受到国家相关通报、处罚;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偏离企业战略或经营目标,对战略或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2、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与经营
风险水平相适应,并对新设立的公司实现全面覆盖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范了内部控制风险。
2021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基础规范和配套指引,在公司日常管理中强化内控意识,
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的长久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