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光云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2-06-02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29日
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谭光华先生《关于提议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谭光华先生提议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谭光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2年5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谭光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
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
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
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
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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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0,100万股为基
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元/股进行测
算,本次回购数量为166.67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按照本
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
购数量为8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谭光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谭光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谭光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
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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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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