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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云科技:光云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04-28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玉平、独立董事赵伟和董事张秉豪
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沈玉平担任。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开展了换届工作。2022年7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凌春华、独立董
事万鹏和董事张秉豪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凌春华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委员会2022年第一      2022年3月27日
                                      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次会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2022年第二      2022年4月25日
                                      2、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2年5月29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委员会2022年第三                    案》;
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2022年第一   2022年8月19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次会议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委员会2022年第二   2022年10月24日   案》;
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委员会2022年第三   2022年12月1日
                                    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执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评价,认为立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并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
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 2022 年度的工作以及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确保
公司规范运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
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
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
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完成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督促并审核立信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运行情况检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
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
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证券部)、立信
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
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高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
效率。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
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凌春华、万鹏、张秉豪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