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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丛麟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査意见2022-09-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査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上海丛麟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丛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对丛麟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072 号),并经上海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0.618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59.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998.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309.6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688.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382 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
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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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因此,公司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
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                              实施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主体       (万元)         金额         金额
                                                          (万元)     (万元)
       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物
                                上海
 1   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示范基地               51,592.00    31,000.00    30,000.00
                                天汉
       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
     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二   山东
 2                                          35,200.00    30,000.00    20,000.00
           期资源化项目         环沃
           运城工业废物         夏县
 3                                          34,994.27    28,000.00    20,000.00
         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众为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      夏县
 4                                          55,000.00    54,000.00    29,000.00
      处置基地刚性填埋场项目    众为
                                丛麟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44,688.96
                                科技
               合       计                 236,786.27   203,000.00   143,688.96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确保不影响项目的可执行性。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情况,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而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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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
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査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永泽




                       先卫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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