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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丛麟科技: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红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采取股东
借款的方式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9,000 万元,且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提供
相关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利率参照当期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
日起 5 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所借款项仅限用于募投
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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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求,有利于
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

司提供借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汉环境资

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借款、向控股子公司山东环沃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借款、向控股子公司夏县众为蓝图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 49,000 万元借款,合计借款总额不超过 99,000 万元,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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