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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28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若山、何品晶、宋乐平,其中具有专业
   资格的独立董事李若山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何品晶、董事宋乐平
   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1、《关于审核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2、《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2022 年
              3、《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   《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      无
4 月 25 日
              易的议案》                            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4、《关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预   所有议案。
              算方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2022 年      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      无
9 月 13 日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所有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2022 年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无
10 月 25 日   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
                                                  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所有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2022 年
              1、《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前沟通报告》 《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   无
12 月 16 日
                                                  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所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
   行了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
   审计工作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
   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
   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
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