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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丛麟科技: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
估,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
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
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
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
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
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由于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产生
投资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前
提条件,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
的发行机构。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责,确立审批机制。公司财务部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
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时、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
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
下,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与下属子公
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