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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新材: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1-01-07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01 月 0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 2021 年度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良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
宁波银行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该综合
授信主要用于办理申请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信业务等授信业务。
其中,公司拟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奉口村(不动产单元号:
330110109009GB00291W0000000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后续该土地上形成的在
建工程与房产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做抵押担
保。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
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有效期自 2021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内。

    二、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和股东王晓蓉女士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豁免
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01 月 0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
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和公司股东
王晓蓉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相关事宜
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
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
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
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公司
将 位 于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仁 和 街 道 奉 口 村 ( 不 动 产 单 元 号 :
330110109009GB00291W0000000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后续该土地上形成的在
建工程与房产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申请的贷款授信做抵押担
保,我们认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股东王晓蓉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时降低融资成本,体现
了两位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
发展。以上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2、《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