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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新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8-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华光新材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关于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铜材和白银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其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明显,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
料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
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有色金属铜材和白
银。


    (二)投资金额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套期保值业务保
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开展有色金属铜材、白银的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及相关措施
    期货价格波动程度与现货价格波动相关。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的
生产经营相匹配,套期保值周期与现货库存周期相对应,制定完备的交易预案,
加强行情分析和基差规律分析,设置合理的止损线,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
险。
    2、资金风险及相关措施
    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制
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公司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
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降低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及相关措施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
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设计方案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公司将
配置专职人员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尽可能控制、减小
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及相关措施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
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
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
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
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
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华光新材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