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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新材:华光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3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6,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750%。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 IPO 前取得,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浙创投因自身资金安排,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455%。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4,000,000股,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
不超过4,000,00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浙创投属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减持股份总数不
受比例限制,但仍须依照本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减持。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 以 上 非 第
浙创投                                6,050,000         6.8750% IPO 前取得:6,050,000 股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量(股)      持比例                                           份来源      原因
                                                          期间      区间
浙创投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9/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
            4,000,000 股    过:       持,不超过: 28~           价格     得的股份 金需求
                            4.5455%    4,000,000 股      2022/3/
                                       大宗交易减        27
                                       持,不超过:
                                       4,000,000 股




    注:浙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

           浙创投属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
    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
    限制,但仍须依照本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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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创投承诺:
    “(1)对于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本单位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等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股份的价格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要求。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单位
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3)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
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公司、并同意归
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3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
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
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浙创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本公司及股东浙创投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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