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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新材:华光新材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4-26  

                        公司代码:688379                                                公司简称:华光新材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8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74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机构设置(含权责分配和不相容岗位设置)、人力资源、企
业文化、社会责任。
    业务流程层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成本控制、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内部监督、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成本控制、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研究与开发、存货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   净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   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
                    2%                       额<净资产总额的 2%       的 1%
说明:净资产总额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2)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或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
                    理的时间后仍未加以改正;
                    (3)财务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导致系统整体数据存在重大差错风险;
                    (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存在一般性缺陷;
                    (3)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存在运行缺陷或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较大
                    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仍未加以改正;
                    (4)财务信息系统存在较大缺陷,导致系统整体数据存在较大差错风险。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损失金额≥净资产总额的   净资产总额的 1%≤损失金 损失金额<净资产总 额
                    2%                       额<净资产总额的 2%     的 1%
说明:净资产总额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重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巨额处罚;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
 重要缺陷           (1)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较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一般性处罚;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制度或体系存在缺陷;
                    (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未构成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
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
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
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制度,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2022 年,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态势持续修订、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保持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控,加强内部控制执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为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保
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金李梅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