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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新材:华光新材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建荣: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浙江大学数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
图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1987 年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现任浙江大
学设计工程及自动化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兼任宁波智能制
造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智能成型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长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诺力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国际协同创新研究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9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小强: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博士生导师。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4 月在
华南理工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4 年 6 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现
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院教授,华南理工大学金属材料高效近净成形技
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17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诗蕾: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6 年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会
计学院任教,先后任讲师、国际项目部主任、国际会计系主任。现任浙江工商大
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普昂(杭州) 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
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
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
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任职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姓名   状态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谭建荣 现任     7       7       6       0      0      否          1

   李小强 现任     7       7       6       0      0      否          2

   谢诗蕾 现任     7       7       6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9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
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组织的年度行业高峰论
坛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
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
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
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
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
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的募集资
金运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
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我们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金李梅辞去总经理职务,同时认为黄魏
青女士的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经营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公司总经
理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浸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等,同意
聘任黄魏青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对黄魏青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建荣先生、李
小强先生及谢诗蕾女士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华光新材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除此
之外未披露过业绩预告及其他业绩快报。
    (七)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
责,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完
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以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27 元(含税)。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8,000,000
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9,976,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公司股东的根本利益,作为独立
董事,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
行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
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
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
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
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我们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合法,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
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
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2022 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
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建荣、李小强、谢诗蕾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