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3-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对华光新材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
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00.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 16.7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69,1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0,029,726.4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130,273.5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517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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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已使用募 截止期末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号 诺投资金额 总额 集资金 投入进度 用状态日期
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
1 17,860.00 17,860.00 6,395.34 35.81% 2023 年 12 月
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
2 5,553.00 5,553.00 3,367.59 60.64% 2023 年 2 月
心建设项目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
3 4,139.00 4,139.00 3,244.23 78.38% 2023 年 2 月
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4,361.03 4,361.03 100.00% 不适用
合计 35,552.00 31,913.03 17,368.18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2 月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通过进一步深入的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及最新的技术方向,公司针对无
铅锡基电子软钎料、银浆、活性真空钎料等研发项目,公司进一步拓宽了产品类
别及技术路线,故而调整投资进度,预定可达使用状态的时间需要延期。为保证
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未来募集资金投入规划,在保持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
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
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研发
中心的长期稳定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调整项
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第四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
议并通过了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
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
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
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仅涉及相应项目的实施进度
变化,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新型连接材料与
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2 月延至 2023 年
12 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
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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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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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矜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三-
陈召军 何声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