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7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9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02.9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31,913.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517号《验资报 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5,713.26 万元,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5,323.23 万元,本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331.69 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036.95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余额 以及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第 1 页 共 10 页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勾庄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海创园支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 1202054229000066430 募集资金专户 262,213.0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 1202054229000066430 结构性存款户 4,000,000.00 现金管理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 3301040160016300066 募集资金专户 9,052,137.09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 3301040160016652912 结构性存款户 16,000,000.00 现金管理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 3301040160018266224 大额存单 10,000,000.00 现金管理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勾庄支行 33050161749100001013 募集资金专户 815,788.2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 571904642310806 募集资金专户 188,970.3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 57190464237800016 结构性存款户 10,000,000.00 现金管理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创园支行 8110801014102033554 募集资金专户 7,487.33 -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54001236 募集资金专户 42,860.47 - 良渚支行 合 计 50,369,456.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第 2 页 共 10 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73.95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杭州华 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0]6054 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 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1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 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第 3 页 共 10 页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 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 第 4 页 共 10 页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3,000.00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 1,000.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点进行调整。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优化自动化产线布 局,将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启航路 82 号公司现有厂 区调整为毗邻的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奉口村余政工出[2019]33 号地块。除此变 更外,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均保持不变。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 5 页 共 10 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光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华光新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第 6 页 共 10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913.0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31.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17,368.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分变更) (1) (2) (4)=(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3)=(2)-(1) 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 - 17,860.00 17,860.00 17,860.00 3,735.74 6,395.34 -11,464.66 35.81 2023 年 12 月 [注 2] 不适用 否 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 - 5,553.00 5,553.00 5,553.00 1,166.91 3,367.59 -2,185.41 60.64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目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 - 4,139.00 4,139.00 4,139.00 1,429.03 3,244.23 -894.77 78.38 2023 年 2 月 [注 3] 不适用 否 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4,361.03 4,361.03 - 4,361.03 -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35,552.00 31,913.03 31,913.03 6,331.69 17,368.18 -14,544.85 - - - - - 1、“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因募投项目地点变更,公司对原有项目建设计划进行了调整及完善,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该项目所需开发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的生产工艺及配方及引进的设备有较多为国际或国内钎焊行业首创,公司在绿色钎料生产工艺改进、设备 选型、设备调试运行等方面都需要较常规设备花费较长的时间。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第 7 页 共 10 页 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2、“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由于该项目引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多为国外进口设备,2021 年以来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反复,设备供应商 生产进度及运输受到影响,使得公司部分设备未按原计划时间到厂,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 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 考量,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 2023 年 2 月。 2)由于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最新的技术方向针对无铅锡基电子软钎料、银浆、活性真空钎料等研发项目公 司进一步拓宽了产品类别及技术路线,故而调整投资进度,预定可达使用状态时间需要延期。为保证募投 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由于受国外疫情影响,国外先进设备的选型及采购均受到限制。为满足市场需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 公司积极协同国内的设备厂商联合开发新设备,但与直接采购国外成熟设备相比周期相对较长,因此整体 项目进度较原有项目计划进度有所延迟。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 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 2023 年 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 1,273.95 万元预先投入 相关募投项目。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并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置。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 第 8 页 共 10 页 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1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 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 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 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 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第 9 页 共 10 页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 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3,000.00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 1,0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含公司 2020 年 10 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后已置换金额 1,273.95 万元。 注 2:项目总体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总体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注 3:项目总体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 2023 年 2 月,总体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注 4: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