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80 公司简称:中微半导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中微半导 688380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吴新元 赵羽佳 电话 0755-26920081 0755-2692008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三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三 路91号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 路91号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 电子信箱 info@mcu.com.cn info@mcu.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088,749,943.35 3,151,080,027.72 -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11,887,651.12 2,971,638,437.37 -2.01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428,684,740.05 288,212,021.78 4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022,197.66 26,540,258.97 62.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3,174,711.84 -15,891,960.47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6,273,207.69 -86,407,883.27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43 0.83 增加0.6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07 57.1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 0.07 57.14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3.89 19.19 减少5.3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69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 股东性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或冻结的 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股份数量 量 杨勇 境外自 31.47 126,000,000 126,000,000 126,000,000 无 0 然人 周彦 境内自 22.93 91,800,000 91,800,000 91,800,000 无 0 然人 蒋智勇 境内自 4.05 16,200,000 0 0 无 0 然人 罗勇 境内自 3.88 15,534,039 0 0 无 0 然人 顺为芯华(深圳)投 境内非 资有限合伙企业(有 国有法 3.74 14,985,000 14,985,000 14,985,000 无 0 限合伙) 人 周飞 境内自 3.37 13,500,000 13,500,000 13,500,000 无 0 然人 宁波顺为至远创业 境内非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国有法 2.20 8,821,310 0 0 无 0 合伙) 人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境内非 (深圳南山有限合 国有法 1.12 4,500,000 0 0 无 0 伙) 人 华泰证券资管-兴 境内非 业银行-华泰中微 国有法 半导芯成家园 1 号科 人 0.81 3,261,528 0 0 无 0 创板员工持股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 境内非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国有法 司-深圳市达晨创 人 0.79 3,150,000 3,150,000 3,150,000 无 0 鸿私募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股东杨勇、周彦、周飞为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的说明 杨勇控制的企业丰泽一芯(深圳)贸易有限公司为顺为芯华(深 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 42.03%出资份额。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