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微半导体(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阅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会议资
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拟发生的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华金秋、吴敬、宋晓科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