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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旦微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03-22  

                        A 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3-014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告中“核数师”、“审计师”、“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含义
相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
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22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
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2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818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安永华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2.8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
亿元。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
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
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冬先生,于 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
行业包括集成电路、汽车及新材料等制造业和航空、港口、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项目高级经理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立昕女士,于 2012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沈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 2013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客户涉及集成电路行业、高科
技、消费零售业和制造业等诸多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费用为人民币 198 万元,其中:审计费用为 162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6 万元。2023 年度的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
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
信记录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
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
要求。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会议,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境内和境外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要
求。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
的审计质量。相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已
取得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等事
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