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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

计人民币1,036.98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

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72.0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221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780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633,4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58,490.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9,569,509.43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年7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43号)。公司依照

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户存储、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投资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保批文
                             总额      募集资金
        5000 吨/年新能源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梅市环审
        动力电池用高性
 1                         37,246.41   37,246.41     备案证(登记备案号       【2017】
        能铜箔技术改造
                                                     171421334030003)        44 号文
        项目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梅县区环
        现有生产线技术
 2                         14,960.00   14,960.00     备案证(登记备案号       审【2018】
        改造项目
                                                     181421334030001)          67 号文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梅市环审
        企业技术中心升
 3                          7,999.65    7,999.65     备案证(登记备案号       【2017】
        级技术改造项目
                                                     171421334030004)        44 号文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梅县区环
        高洁净度铜线加                               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4                          6,734.72    6,734.72                              审【2018】
        工中心建设项目                             2018-441421-32-03-001927
                                                                                14 号文
                                                              )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96,940.78   96,940.78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

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项目中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07月31日,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为建设5,000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

铜箔技术改造项目支付款项413.27万元,为建设现有生产线技术改

造项目支付款项602.32万元,为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
     目支付款项21.39万元,合计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1,036.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金的金额        投入金额

        5000 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
 1                                                   37,246.41       37,246.41          413.27
        箔技术改造项目

 2      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4,960.00       14,960.00          602.32
 3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7,999.65        7,999.65             21.39
 4      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6,734.72        6,734.72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     计                         96,940.78       96,940.78         1,036.98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385.85万元,其

     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1,103.77万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余部

     分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人民币472.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序号                               类别
                                                                                  额

        1      保荐、承销费                                                             283.02
        2      审计、验资费                                                                88.68
        3      律师费用                                                                    75.47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      上市发行手续费                                                              24.91
                                   合计                                                 472.08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09.06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

用为1,036.98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472.08万元。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

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09.06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36.98 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

项合计人民币472.08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2019年8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56号),认为嘉元科技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情况。

   (三)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关于广东嘉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19】第ZC10456号)。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嘉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

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09.06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36.98 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

款项合计人民币472.08万元。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

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相

关置换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

核,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嘉元科技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

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