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8-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嘉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业务规则,对嘉元科技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
过 5,78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3,42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23,858,490.5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9,569,509.43 元。本次募集资
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C10443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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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
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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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户情况
公司已按规定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营业部)、梅州客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
应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名称 专用结算账号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1 9550888008886900069
(营业部)
广东嘉元
2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8010100148688388
科技股份
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1616119688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
4 44050172865109333888
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 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
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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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营业部)、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梅州嘉应支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
序 产品名 投资额 预期收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期限 起息日 收益类型
号 称 (万元) 益率
广东发展银 5,000 1个月 2019-8-21 ≧2.6%
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1 -- 结构性存款 5,000 2个月 2019-8-21 ≧2.6%
公司梅州分 收益型
行(营业部) 39,500 3个月 2019-8-21 ≧2.6%
梅州客商银行 5,000 1个月 2019-8-21 3.25% 保本浮动
2 -- 大额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3个月 2019-8-21 3.35% 收益型
东兴金鹏
150号收益 2,000 3个月 2019-8-22 3.1%
东兴证券股 收益凭 凭证 保本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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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 证 东兴金鹏 收益型
151号收益 8,000 6个月 2019-8-22 3.4%
凭证
“乾元
-周周
中国建设银行
利”开 保本型理财 保本浮动
4 股份有限公司 28,000 1个月 2019-8-21 ≧2.7%
放式保 产品 收益型
梅州嘉应支行
本型理
财产品
东兴证券是公司保荐机构,与公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除此之外,公司与
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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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项
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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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嘉元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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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余前昌 袁 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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