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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31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年,作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19年度工作中认真、忠实、勤勉、积

极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

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

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各自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

    (一)现任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1)郭东兰女士,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广东省梅州市磁性材料厂技术员、

工程师;2009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梅州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高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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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嘉元科技独立董事。

   (2)刘磊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曾任职于浙江嘉兴民丰造纸厂、北京建华图书

发行有限公司、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

务所;2002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

人;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嘉元科技独立董事。

   (3)孙世民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国营四四〇四厂财务处、南

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昇电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市众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中窑窑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中德光电照明有限公司;现兼任广东美星富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

山精迅能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库乐冷藏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圣

德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芭莎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1 月至今,任佛山市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嘉元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

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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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事项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4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我们按时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

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

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

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19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重点研发项目进度、子公司设立及运作等情况汇报。

    2019 年,我们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加会议
   刘磊        12        12          0            0         否           5
 孙世民        12        12          0            0         否           5
 郭东兰        12        12          0            0         否           5
   注: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1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

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


                                                                         3
会会议1次。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分别参与了各次董事会下

属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委员会内部会议情况
独立董                                                      独立意
                                  薪酬与考核
事姓名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见类型
                                    委员会
  刘磊       1            3             2          5         通过
孙世民       0            0             2          5         通过
郭东兰       1            3             0          0         通过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现场考察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时刻关注公司在媒体、网

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问题。

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在此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

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实地考察公司及其子公司运作情况,与公

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

及材料,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并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和大力支持。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4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采取现场方式或电话、邮件、微信、QQ等通讯

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重点研发项目进度、子公司设立及运作等情况。同时在召

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

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

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关联交易

的议案》外,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需要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联交易事项。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5,780 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3,42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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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币 123,858,490.5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9,569,509.43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9】第 ZC10443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

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5000 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
 1                                         37,246.41            37,246.41
              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2          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4,960.00            14,960.00

 3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7,999.65             7,999.65

 4       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6,734.72             6,734.72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96,940.78            96,940.78


       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387.72 万元,2019 年度收到的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 542.06 万元,2019 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708.2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387.72 万元,累计收到的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为 542.06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708.25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6
余额为 118,818.7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收入及理财产品

利息收入)。

    (4)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并购重组情况。

    (5)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聘或提名新的高级管理人员。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2019年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结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而确定和支

付的,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发放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

规定。

    (6)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

《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于2019年7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于2019年7月9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正式在

科创板挂牌上市,在2019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没

有在上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7)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

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年度报表

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确定。
                                                            7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

(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

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

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以前年度公司及股东做出的承诺进行了认真梳理,到目前

为止公司及股东均能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

情况。

    (10)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2019年度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

105份,定期报告4份。

    (1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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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稳步实施。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的重大缺

陷。

    (12)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11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

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

事会及各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13)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开展新业务。

    (14)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暂时没有公司需予以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

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有效、忠实勤

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知识

及独立作用,为董事会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对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19年度工作中


                                                             9
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郭东兰、刘 磊、孙世民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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