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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2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

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检验的基础

上,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

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廖平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少

华女士、叶铭先生、杨剑文先生、李建国先生、肖建斌先生、潘文俊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俊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黄勇先

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叶敬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条件;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本次提名、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