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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建设期限的公告2020-08-13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建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建设期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 号)同
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5,78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3,42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58,490.57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9,569,509.43 元,超募资金
54,016.1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443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 117,109.7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
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

                                    1
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5000 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
  1                                              37,246.41             37,246.41
         能铜箔技术改造项
  2      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4,960.00             14,960.00
  3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7,999.65              7,999.65
  4      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6,734.72              6,734.72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96,940.78             96,940.78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509.06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 1,036.98 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 472.08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
资金 54,016.17 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利息等)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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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建设期限的具体情况

       在保证“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建设目标及预期效果的前提下,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项目内部结构、
建设期限,调整明细如下:

       (一)投资项目内部结构

       调整前:

                                                               其中:
序号              项目       投资(万元)
                                                基础建设投资            生产设备投资
 1            建设投资            84,918.35           23,138.51               61,779.84
 1.1         建设工程费           20,272.13           20,272.13                        /
 1.2         设备购置费           54,126.60                     /             54,126.6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304.48            1,172.88                3,131.60
 1.4              预备费           6,215.14            1,693.50                4,521.64
 2           建设期利息            3,444.35             938.52                 2,505.83
 3          铺底流动资金          12,462.16                     /             12,462.16
            合计                 100,824.86           24,077.03               76,747.83

       调整后:

                                                               其中:
序号              项目       投资(万元)
                                                基础建设投资            生产设备投资
 1            建设投资           94,239.65           34,579.43               59,660.22
 1.1         建设工程费          31,440.33           31,440.33                         -
 1.2         设备购置费          54,244.30                      -            54,244.3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67.42            1,492.46                2,574.96
 1.4              预备费          4,487.60            1,646.64                2,840.96
 2           建设期利息                     -                   -                      -
 3          铺底流动资金          6,608.08                      -             6,608.08
            合计                100,847.72           34,579.43               66,268.30

       (二)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由“整体项目建设周期不低于 36 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

                                       3
为准。”调整为“整体项目建设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

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建设期限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
需要进行的内部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拟对“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内部结构、建设期限进行调整事项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建
设期限进行调整的事项,有利于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
结构、建设期限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结构、
建设期限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4
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同意上述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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