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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嘉元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嘉元转债”,
 代码“118000”)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
 明书摘要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21年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124,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24万
 手(1,240万张),按面值发行。
    2、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
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日),所有原股东(含限售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26388”,配售简称为“嘉元配债”。

    (2)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30,876,000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
发行优先配售比例0.00537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240,000手。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嘉元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2日,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嘉元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5.37元面值可转债
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
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嘉元配债”,配
售代码为“726388”。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
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嘉元发债”,申购代码为“718388”。每个账户最小认购
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
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
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4,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包销基数为124,00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7,2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
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
重启发行。

    6、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2月23日(T日)。

    7、本次发行的嘉元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嘉元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8、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2021年2月19日(T-2日)刊
登的《发行公告》。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发行对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2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嘉元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2日,T-1日)
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5.37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
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537手可转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
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
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
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
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30,876,000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
先配售比例0.00537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240,000手。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2日(T-1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日):2021年2月23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
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所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1年2月23
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26388”,配售简称为“嘉元配
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出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
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
购量获配嘉元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嘉元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
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原股东持有的“嘉元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嘉元配债”的可配余额。

    ②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③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
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
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
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④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
办理委托手续。

   ⑤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
申购量获配嘉元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
购无效。

    4、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
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在上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嘉元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4,000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3、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申购时间
    2021年2月23日(T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
13:00-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5、申购方式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6、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18388”,申购简称为“嘉元发债”。

    (2)申购价格为100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
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手
(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
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
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
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
为准。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
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1年2月23日(T日)前办妥上交
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
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
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
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8、配售规则

   2021年2月23日(T日)投资者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与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即网上发行总量确定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

   (1)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等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2)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后,余额部分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与发行公告确定的方式处理;

   (3)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
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
签号码认购1手可转债。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9、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
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2月23日(T日),上交所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申购配号,每一有效
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
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2月2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投资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年2月24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2月24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
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1年2月25日(T+2日)将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数量

    2021年2月25日(T+2日)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
购嘉元转债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10张,1,000元)可转债。

    10、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21年2月25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
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11、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
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网上申购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申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申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存托凭证的
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
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
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
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
详见2021年3月1日(T+4日)刊登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12、结算与登记

   2021年2月26日(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
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本次网上发行嘉元转债的债权登记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
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
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4,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24,00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
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7,200.00万元。当
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
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
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
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

    联系电话:0753-2825818

    传真:0753-2825858

    联系人:叶敬敏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电话:021-61118577

    传真:021-6111897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