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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嘉元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2-24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平鑫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鑫阳投资”)(曾用名:深圳市鑫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
     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430,217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2183%。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起解禁
     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鑫阳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955,697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139%(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将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下股东鑫阳投资出具的《关于
     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鑫阳投资       5%以下股东          7,430,217         3.2183% IPO 前取得:7,430,217 股

                                           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鑫阳投资         8,756,083      3.7925% 2020/8/14~       47.88-101.60      2020 年 7 月 24
                                         2021/2/10                          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鑫阳投资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3/17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955,697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股         0.4139    955,697 股       2021/6/14
                       %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955,697 股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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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鑫阳投资承诺:
    1、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
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本企业/本公司/本人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
进行调整)。
    (2)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股票数量累计
不超过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60%;锁定
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
    (3)减持方式: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信息披露: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 15 个交
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股票的,承诺将减持所得收益缴纳至公司并同意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 本公司
/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缴纳至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本公司/



                                   3
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应上交至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
的现金分红。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
业/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鑫阳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鑫阳投资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形实
施上述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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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
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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