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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7-0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公司”、“发行人”)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对嘉元科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铜材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其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
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采购
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
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有色金属铜材。

(二)投资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
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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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开展有色金属铜材的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及相关措施

    期货价格如变动较大,期现货价格波动也会很大,基差的不利波动会造成资
金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匹配,套保周期与现货库
存周期相对应,制定完备的交易预案,加强行情分析和基差规律分析,设置合理
的止损,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及相关措施

    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制
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无虞。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合
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及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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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
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设计方案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公司将
配置专职人员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合理选择合约月份,
尽可能控制、减小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及相关措施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
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
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
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公司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前,将在多个交易对手和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
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工具。同时,公
司将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加强对国家和相关管理机构政策的把握
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
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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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降低大宗原材料价
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保证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审议通过《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通过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为公司实现稳健经
营提供保障。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保荐认为:

    1、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
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嘉元科技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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