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4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山东信力源电

子铜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力源”或“标的公司”)100%

的股权及全部资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同,能有效扩大公司产能规模,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

水平,随着业务整合的深入,标的公司将逐步为上市公司创造更多效

益。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 3-0144 号)

协商确定,《资产评估报告》客观、独立、公正。公司根据资产评估

价格并结合标的公司现有状况,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收购总
价款,交易定价原则谨慎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 IPO 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包含本数)的

IPO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