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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嘉元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21-10-14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7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1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
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核查,核查对象的买卖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股东、董事赖仕昌先生为本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

股票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6)、《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赖仕昌先生股票交易行
为发生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
    监事李战华先生为本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
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东
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4)。李战华先生股票交易行为发生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
的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4 名激励对

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其出具的声明:“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系
基于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
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
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
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
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