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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嘉元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7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
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广东嘉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广
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治
理制度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累积
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
制度》《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债务筹资管理办法》《总裁(联席总裁)工
作细则》《重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

    (2)经审议,认为本次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
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中,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债务筹资管理办法》尚需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84)及上网附件。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
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最终授信额度、期限及利率将以实际
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授
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可在额度内签署相关综
合授信协议。

    (2)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
信用证、保函等),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
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四)《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
(宁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元”)、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西嘉元”)提供授信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
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嘉元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时
代”)提供授信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总
额度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具体担保
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元
时代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其他股东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等比例担保。

    (2)经审议,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系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扩产项目建设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嘉元、江西嘉元及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上述三
家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86)。

    (五)《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82)。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嘉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83)。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议案的授权范围内具体
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
了证监许可〔2022〕1449 号《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为高效、有序
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提
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在申购当日,如本次发行的累计有效认购金
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472,201.00 万元),若按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
件中配售原则确定的发行股数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的情况下,经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董事长有权对簿记
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
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董事长调
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2)经审议,认为本议案相关授权事项结合了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有助于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
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会议主要审议并表决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2)经审议,认为提请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7)。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