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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0-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对嘉元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 号),嘉元科技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 70,257,49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0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7,488,427.5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
币 29,100,895.4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78,387,532.06 元,上述资金已全
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66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也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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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24,936.00 万元,公司将进行等额置
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项目总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额           入金额
     嘉元科技园新增年产 1.6 万吨高
1                                               100,376.56         31,027.34             31,027.34
     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2    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                137,199.13         35,716.89             35,716.89
     年产 3 万吨高精度超薄电子铜箔
3                                                  88,813.42       10,109.04             10,109.04
     项目*
     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 万
4                                               197,688.46         48,082.73             48,082.73
     吨电解铜箔项目
     合计                                       524,077.57        124,936.00         124,936.00
     *注:本次拟投资项目为年产 3 万吨高精度超薄电子铜箔项目的二期工程,年产 1.5 万吨。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2,910.09 万元,公司以自
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5.74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35.74 万
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总体置换情况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合计人民币 124,971.74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金额。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
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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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该事项不存在
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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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伟健               吴   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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