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0-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对嘉元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 号),嘉元科技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 70,257,49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0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7,488,427.5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
币 29,100,895.4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78,387,532.06 元,上述资金已全
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66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也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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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
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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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
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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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
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嘉元科技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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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伟健 吴 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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