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1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余额及用途: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余额 9,709,818.67 元(具体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
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5,78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633,42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58,490.57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509,569,509.43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44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
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IPO 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项,因公司 IPO
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
作,公司决定将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的 IPO 募集资金余额 9,709,818.67 元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计算的 IPO 募集资金余额为准),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支付项目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的款项。上述 IPO 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 IPO 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授权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专户注销手续,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
户银行的相关 IPO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IPO 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709,818.67 元。公司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投专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000 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2007020229888888988
改造项目 梅州梅江支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梅
2 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578002321018
州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3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79060078801200000688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4 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944007010001678888
公司梅县锭子桥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
5 补充流动资金 741946883888
分行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白渡) 44050172865109000888
梅州嘉应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宁德嘉元) 1407702519000005068
福安阳头支行
注 1:该项目专户为 IPO 超募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 IPO 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
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将募集资金余额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方便公司进行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并有利于推进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的稳步投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相关决策和审批程
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将募集资金余额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可方便公司进行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相关决策和审
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