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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2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嘉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对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

剑文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聘任刘少华女士为公司联席总裁;

聘任杨锋源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李建国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聘任王俊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叶铭先生、肖建斌先生、叶敬

敏先生、叶成林先生、黄勇先生、钟丹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廖国

颂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
并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条件;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均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本次提名、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