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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门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4-1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
   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
   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
   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三.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四.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
   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
   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八.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
   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
   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
   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
   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一.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
   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
   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十五.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0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5 时 00 分

地    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 2 号 1 号楼 1 楼报告厅

召集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董事长刘先成先生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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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1:

                   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 2019 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董事会拟制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
请见议案附件一。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 2019 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监事会
拟制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议案附件二。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 2019 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详情请见议案附件三。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 2019 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详情请见议案附件四。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00,559,715.59 元,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照 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
积后,扣除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4,793,644.81 元。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
展的信心,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22,200,000.00 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50,664,000.00 元(含税)。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06)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正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第二款:公司英文名称: 第四条第二款: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 Lifotronic Technology., Shenzhen Lifo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Ltd.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交易标的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交易标的
(如股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万元;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第七十八条第四款:公司董事会、独立
                                     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第七十八条第四款:公司董事会、独立   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
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述规定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
                                     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
                                     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目: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目:
交易标的(如股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六目: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六目: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交易标的(如股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过 100 万元。
                                    万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行政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
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2020-010)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8: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对 2019 年各项工作的总结,撰写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
述职报告》,现向股东大会汇报。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就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009)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10: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申请事项如下,请审议。

   一、     银行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授信银行          授信主体        授信额度        贷款品种
  号


   1   中国银行深圳大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    10,000    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
           芬支行            有限公司                    票、国内信用证等


   2   招商银行深圳分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    10,000    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
             行              有限公司                    票、国内信用证等



   二、     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条件

   1、中国银行深圳大芬支行授信 10,000 万元,需要追加广东普门生物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深圳普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连带担保;
   2、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授信 10,000 万元,为信用贷款。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11: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 2019 年及
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的优良表现,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协商确定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 深 圳 普 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续 聘 2020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公 告 》
(2020-008)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12: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地调动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情请见议案附件五。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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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3: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
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

    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除按其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管理岗位任职领取报酬外,
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0,000 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除按其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管理岗位任职领取报酬外,不再领取监
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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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
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
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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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拟制了《深圳普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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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附件一: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19 年对公司来说意义重大,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持续加大
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在已建立的在创面治疗、血栓防治、疼痛治疗、呼吸康
复等治疗与康复设备技术平台,以及在电化学发光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特
定蛋白分析检测、荧光免疫分析等体外诊断检测技术平台上,推行技术创新和技
术合作,布局和补充重要产品技术平台,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同
时,依托现有技术平台,加快新项目、新产品研发转产速度,丰富和完善产品结
构及种类,推动和完成各产品线布局。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成功登陆上交所科创
板,围绕战略发展规划方向,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发挥产品研发、采
购制造、质量管理、市场销售和客户服务等多方面的经营优势,公司主营业务继
续保持稳健增长的态势。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策得到了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422,644,271.27 元,同比增长 30.68%;实
现利润总额 112,976,389.76 元,同比增长 25.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00,559,715.59 元,同比增长 23.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5,237,768.77 元,同比增长 65.61%。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规范运作董事会,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保障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上市、生产经营成果、修订《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对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利润分配等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的合
规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
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的履行职责。

    (二)依法召集股东大会,全面落实会议决议

    2019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4 次
(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向股东大会提交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确认董事及监事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等相关议案,对
该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了决议。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各项工
作均得到落实。

    (三)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1、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是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公司
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
获得公司信息。

    2、多维度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通过电话、E 互动平台、现场/电话调
研、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保持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充分沟通与交流,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向市场传递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2020 年工作计划

    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医疗保险覆盖率的提高,医疗健康需
求将逐渐释放,伴随医疗设备国产化替代等政策落地,我国治疗与康复和体外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断产品市场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外部政策与政治经济
环境的变化,与时俱进,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战略建议和决策。我们将依法
依规履行职责,加强公司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探讨新的员工激
励机制;敦促管理层落实募投项目,提高竞争力;积极探讨公司发展模式,拟定
公司战略发展路径。公司全体董事将积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
交所的有关文件,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中勤勉尽责,
依法履行义务和行使职权。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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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附件二: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
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19 年度
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2019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上市》等议案。

    (二)2019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

    (三)2019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财务情况》的议案。

    (四)2019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年中
监事会工作总结》、《年中公司财务监督情况总结》等议案。

    (五)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2019
年 1-6 月财务报告等文件》、《同意部分高管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等议案。

    (六)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议
案。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除召开上述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还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
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务行为,以保
障公司规范运作。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
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
理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
务时,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相
应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
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及了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交易及价格公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持续建立、
完善、落实相应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各项制度,无异
常情况。

    三、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
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
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附件三: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如下:
    一、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预定的目标,全力抓好经营工作,强化内部规范管理,
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过公司管理层和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
业绩,公司呈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合并数       2018 年合并数        增减额          增减比
营业收入              422,644,271.27    323,429,252.59    99,215,018.68      30.68%
利润总额              112,976,389.76     89,669,370.24    23,307,019.52      25.99%
净利润                100,559,715.59     81,144,019.85    19,415,695.74      23.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00,559,715.59     81,144,019.85    19,415,695.74      23.93%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0.26              0.21               0.05    23.81%
净资产收益率                 13.77%            12.92%            0.85%        0.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91,824,906.79     81,143,093.68    10,681,813.11      13.16%
金流量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0.22              0.21               0.01     4.76%
的现金流量净额
总资产              1,178,961,336.49    811,926,952.37   367,034,384.12      45.21%
股东权益(不含少
                    1,049,666,622.02    668,392,472.46   381,274,149.56      57.04%
数股东权益)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总体情况
    2019 年末,资产总计 1,178,961,336.49 元,负债总计 129,294,714.47 元,股
东权益总计 1,049,666,622.02 元。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资产结构
       2019 年末,资产总计 1,178,961,336.49 元,比上年末增加了 367,034,384.12
 元,增长了 45.21%,主要情况如下:
        主要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货币资金             存货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合计
  2018
            516,739,014.68      38,630,177.74   14,752,741.00    1,551,004.24    571,672,937.66
  年末
  2019
            819,953,716.75      46,072,644.95    6,924,466.52    2,835,496.70    875,786,324.92
  年末
  增减
            303,214,702.07       7,442,467.21    -7,828,274.48   1,284,492.46    304,113,387.26
  额

       (1)货币资金比上年增加了 303,214,702.07 元,同比增长 58.68%,主要是
 公司上市,募集的资金所致。
         (2)存货比上年增加了 7,442,467.21 元,同比增长 19.27%,主要是公司为
 满足不断扩大的销售规模而增加存货储备所致。
         (3)应收账款比上年减少了 7,828,274.48 元,同比减少 53.06%,主要是由
 于 2018 年末存在大额部队直销收入,已于 2019 年 2 月回款。
         (4)预付账款比上年增加了 1,284,492.46 元,同比增长 82.82%,主要是由
 于公司生产规模扩大,预付货款增加。
        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
2018
         108,431,594.91      20,171,192.53      5,420,549.47     88,170,611.44   222,193,948.35
年末
2019
          54,586,633.62   127,068,710.68        4,440,558.21     88,481,561.43   274,577,463.94
年末
增减
         -53,844,961.29   106,897,518.15         -979,991.26       310,949.99     52,383,515.59
额

       (1)在建工程比上年减少了 53,844,961.29 元,同比减少 49.66%,主要是由
 于广东普门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了 106,897,518.15 元,同比增长 529.95%,主要是
 由于广东普门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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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递延所得税资产比上年减少了 979,991.26 元,同比减少 18.08%,主要
是由于以前年度递延收益逐年摊销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降低。
       3、负债结构
       公司 2019 年负债总额 129,294,714.47 元,比上年减少 14,239,765.44 元,减
幅 9.92%,其中流动负债比上年减少 6,022,284.48 元,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减少
8,217,480.96 元。
        主要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         合计
2018
          36,976,220.18   27,899,377.77    12,201,125.36    21,976,269.03   99,052,992.34
年末
2019
          49,377,059.63   15,455,372.78     4,022,823.12    22,450,210.95   91,305,466.48
年末
增减
          12,400,839.45   -12,444,004.99   -8,178,302.24      473,941.92    -7,747,525.86
  额


       (1)应付账款比上年增加了 12,400,839.45 元,同比增长 33.54%,主要是由
于业务规模增加导致采购额及采购应付款增加。
       (2)预收账款比上年减少了 12,444,004.99 元,同比减少 44.60%,主要是由
于 2018 年末订单量较多,预收账款金额较大。
       (3)应交税费比上年减少了 8,178,302.24 元,同比减少 67.03%,主要是由
于本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以及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增加了 473,941.92 元,同比增长 2.16%,主要是
由于公司业绩增长,员工薪酬水平提高。
       4、股东权益
       2019 末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为 1,049,666,622.02 元 , 比 上 年
668,392,472.46 元增加 381,274,149.56 元,增长幅度 57.04%;。
       三、2019 年度经营情况
       2019 年公司完成了各项目标,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以品质、服务、价
值为核心,扩大市场,强化管理,降低成本,创造价值,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1. 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422,644,271.2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0.68%;全年实现净利润100,559,7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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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85,237,768.77元,同比增长65.61%。
     2. 期间费用总额168,158,417.8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84%,期间费用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9.79%,比上年同期的46.08%降低了6.29%,主要原因如下:
    (1)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83%,主要是由于随收入增加,销售
人员人数和工资增加。
     (2)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2.02%,主要是由于随着销售业绩增长,
管理人员人数、工资均增长以及本期上市相关的咨询服务费金额较大。
     (3)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6.88%,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线逐渐成
熟,研发投入总额在增加,但增速放缓。
     (4)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633.87%,主要是由于2018年主要购
买的理财产品,2019年主要购买定期存款。
    四、现金流量情况
                                                                   增减幅度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         91,824,906.79   81,143,093.68          13.16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        -66,006,145.98   -58,208,725.45         13.4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        277,679,300.00    -3,371,325.64      8,336.50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长 13.16%,主要是由于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长 13.4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构
 建固定资产支出的减少以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长 8,336.5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
 内募集资金到位。
    五、主要财务指标
    注:下列指标未剔除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422,644,271.27       323,429,252.59     30.68%
      销售毛利率                    60.51%               59.57%       0.94%
      期间费用率                    39.79%               46.08%       -6.29%
      销售净利率                    23.79%               25.09%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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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收益率          13.77%              12.92%     0.85%
       每股收益              0.26                 0.21   23.81%
       流动比率              8.76                 5.41     335%
       速动比率              8.14                 4.94     320%
      资产负债率           10.97%              17.68%     -6.71%
     总资产周转率            0.42                 0.42    0.00%
      存货周转率             3.94                 3.40   15.88%
    应收账款周转率          38.99                31.77   22.7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附件四: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特制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具体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础
    2020 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
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
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
二.财务预算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 2020 年度业务涉及的国内国际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税率以及外汇汇率将在正常范围内波
动;
7.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0 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1.营业收入:           53,800 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200 万元

四.特别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
环境、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020 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加强市场开拓、优化产品结构,
确保公司朝着预定的经营目标协调、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附件五: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地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

                              第二章 绩效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

监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1、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董事长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九条执行;

    3、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

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80,000 元/年(税前),由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

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

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

年考核结果发放。

     第十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

酬发放规定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大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按年发放。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予发

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

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

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