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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0-2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
   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
   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
   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三.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四.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
   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
   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八.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
   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 6、7、8 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在投票数
   栏中填写投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一.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
   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
   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担。

十五.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0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上午 9 时 30 分

    地   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 2 号 1 号楼 1 楼报告厅

    召集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董事长刘先成先生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关于选举刘先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6.01                                                               √
         议案》
         《关于选举胡明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6.02                                                               √
         议案》
         《关于选举曾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6.03                                                               √
         案》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选举徐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6.04                                                           √
         案》
         《关于选举王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6.05                                                           √
         案》
         《关于选举项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6.06                                                           √
         案》
7.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7.01     《关于选举尹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陈实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7.02                                                           √
         案》
         《关于选举蔡翘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7.03                                                           √
         案》

8.00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关于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8.01                                                           √
         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8.02                                                           √
         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原《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2: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原《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原《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原《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原《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6: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刘先成先生、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徐岩先生、王红女士、项磊
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董事会同
意提名刘先成先生、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徐岩先生、王红女士、项磊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
期三年。

    请对《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六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
表决:

    6.01 《关于选举刘先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 《关于选举胡明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3 《关于选举曾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4 《关于选举徐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5 《关于选举王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6 《关于选举项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7: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尹伟先生、陈实强先生、蔡翘梧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董事会同意提名尹伟先生、陈实强先生、
蔡翘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就任,任期三年。

    请对《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三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
决:

    7.01 《关于选举尹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2 《关于选举陈实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3 《关于选举蔡翘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8: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资格审查,杨军先生、刘敏
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监事会同
意提名杨军先生、刘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请对《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的二项子议案逐项审
议并表决:

    8.01 《关于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8.02 《关于选举刘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