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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6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1年2月2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

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5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

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王红女士、徐岩先生、项磊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

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王红女士、徐岩先生、项磊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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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

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

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

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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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

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

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

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

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

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王红女士、徐岩先生、项磊先生回避表决。

                             4/5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

开。

    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0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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