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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2-19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

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普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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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

    2.公司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

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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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对象不包

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先成

先生,董事、总经理胡明龙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曾

映先生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不包括前述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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