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 2 号 1 号楼 1 楼
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普通股股东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0,131,78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0,131,7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7.330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33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90,131,787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90,131,787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90,131,787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号 (%) (%) (%)
1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90,131,787 100 0 0 0 0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 90,131,787 100 0 0 0 0
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 理 公 司 2021
90,131,787 100 0 0 0 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中拟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楚玲、李紫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
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