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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等相关
规定,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
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实施如下: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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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
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
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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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
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
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
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3/4
   1.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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