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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6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普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独立董事

尹伟先生及董事曾映先生组成,其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陈

实强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

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

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情况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
 2021 年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1. 关于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 月 26 日   第一次会议
                              2. 关于公司不需进行2020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月9日       第二次会议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1 年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1.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月 13 日   第三次会议
                              2.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1 年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7 月 26 日   第四次会议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10 月 22 日 第五次会议       1.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业务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成员、

 审计师关注的重要领域、审计师建议管理层关注事项等 2021 年年度

 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以适当方式进行了沟通,同时通过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

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听取了

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的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

或疏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的事项,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四)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

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勤勉尽责,切实发挥了审查、监督、指导的作用。2022 年,审计委
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外部审计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交流

沟通,密切关注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法规政策,切实有效地监督公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实强、尹伟、曾映

                                             2022 年 4 月 14 日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陈实强                 尹 伟               曾 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