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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固德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一审裁定结果的公告2022-01-05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01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一审裁定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一审裁定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 1,015.00 万元
         裁定结果:本次诉讼裁定为一审裁定,裁定结果为驳回原告苏州泽众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依
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

事起诉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应诉通知书》(2021)京 73 民初 224 号

等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苏州泽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众新能源”)
    被告一: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汉能联创移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事实与理由

    2010 年 2 月 26 日,泽众新能源股东韩新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申请号

为 201010115223.4、名称为“高频隔离型并网逆变器”的发明专利申请,该专利

申请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获得授权(下称“涉案专利”)。2013 年,专利权人韩新

建将涉案专利转让给泽众新能源。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阐述其 2019 年发现被告存在共同侵犯专利权行为,

依据涉案产品信息具体如下:被告一官网展示的涉案产品信息,并且涉案产品实

物和说明书中均印有大量被告一主体信息;涉案产品外包装箱上印有

“WWW.HANERGY.COM”,经过 ICP 备案查询,备案主体为被告二;涉案产

品实物图印有“HANERGY”商标,经过商标官网查询,该商标注册人为被告三。

基于上述情况,泽众新能源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

关规定,特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因而成诉。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即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

销售专利侵权产品,并销毁所有专利侵权产品和制造专利侵权产品所用的模具等

专用设备;

    (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泽众新能源 1,000.00 万元人民币以及泽众新能源为

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支出 15.00 万元人民币;

    (3)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诉讼裁定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1)

京 73 民初 224 号)。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作出第 52176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本次一审裁定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苏州泽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裁定为一审裁定,裁定结果为驳回原告苏州泽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的诉讼请求。本次裁定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

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后续公司将会继续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

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