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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固德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3-04-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作为正在
履行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葛其明、谢望钦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葛其明、金益盼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
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查阅并取得公司公
告、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等文件;查阅并取得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并取得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
的历次三会文件;查阅并取得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持
续督导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查看公司主要经营、管
理场所。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固德威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文件,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
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管理层了解
了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
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
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治理文件及相关会议纪要,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
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
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固德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
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审阅了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了公司在 2022 年度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同、凭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能够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三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向公司相
关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了相关情况,核查了固德威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
报表等财务资料,查阅了公司部分重大销售合同,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
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了解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
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如下:

   1、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黄敏先生、方
刚先生、卢进军先生、胡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严康先生、
吕芳女士、阮新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鲍迎娣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董事、监事变动情况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2、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南先生、王
五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本次监事变动情况已履行了
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3、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黄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鲍迎娣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主席,聘任黄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方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都进利
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王银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董事、监事、高管
变动情况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业务运转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请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加强对《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请公司强化内部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持续、合理的推进募集资金使用,有
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在 2022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
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现场检查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
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其明                     谢望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