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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钜泉科技:钜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2-08-3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发行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2〕1523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40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和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将于2022年9月1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
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
过 上 交 所 IPO 网 下 申 购 电 子 化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 网 下 申 购 平 台 ” )
(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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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金证
券钜泉光电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钜泉科技员
工资管计划”)。除此之外,本次发行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钜泉光电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
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46.22 元/股(不含 146.22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拟申购价格为 146.22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450 万股的配售对
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46.22 元/股,申购数量为 450 万股的,按照申购时
间从晚到早,将申购时间晚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 11:04:31.186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拟申购价格为 146.22 元/股,申购数量为 45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 11:04:31.186 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
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59 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 7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
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2,78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3,266,560 万股的 1.003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
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
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5.0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9月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 115.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8.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50.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
            (3)65.3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66.8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15.0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为 47.38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
      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扣非   2021 年 扣 非    T-3 日股票    2021 年静态市 2021 年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元/   后 EPS ( 元 /   收盘价(元/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股)      股)                 股)          (倍)         (倍)
600171.SH      上海贝岭        1.0240          0.5585          20.00           19.53          35.81
688385.SH      复旦微电        0.6316          0.5454          73.24          115.95         134.29
688589.SH       力合微         0.4204          0.2913          37.05           88.14         127.20
300183.SZ      东软载波        0.2883          0.2450          14.46           50.16          59.02
688259.SH      创耀科技        0.9836          0.8867          78.30           79.60          88.31
                          算数平均值                                           70.68          88.9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EPS 计算口径: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3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115.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66.84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
      率平均水平,但仍旧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为115.00元/股,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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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
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
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数”)的孰低值122.9003元。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钜泉光电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
    (5)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
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40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8,391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
为2,782,73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247.82倍。
    (6)《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为51,108.63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15.00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165,600.00万元,高
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原则,将多
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7)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
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
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
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的报价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
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8)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 51,108.63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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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 115.00 元/股和发行新股数量 1,44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65,60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16,362.9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 149,237.03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发行存
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
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
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2年9月6日(T+3日)通过
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
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
一个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
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
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
钜泉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承诺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
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挂牌



                                   5
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1、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
承销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
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2、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
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及回拨后各类别投资者的股份分配情况请见《发行公告》“二、本次发行的基
本情况(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3、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2年9月5日(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
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2年9月5
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



                                   6
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9月5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5、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
及存在其他违反《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行为的,将
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
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
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
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7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仔细阅读2022年8月22日(T-8日)登
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
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
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
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
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9、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
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
决定。


                            发行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




                                   8
(本页无正文,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