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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钜泉科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2023-04-29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


 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计   占首次及部
                                                获授的限制
                                                             划拟授出权   分预留授予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益数量的比   时公司总股
                                                 (万股)
                                                                例         本比例

首次授予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杨士聪                     董事长            3.50        4.86%        0.06%
                      台湾

                      中国
      郑文昌                     总经理            3.00        4.17%        0.05%
                      台湾

   Xuming Zhang                 副总经理
                      美国                         0.80        1.11%        0.01%
    (张旭明)                  技术总监

      刁峰智          中国      财务总监           0.80        1.11%        0.01%

       凌云           中国     董事会秘书          0.80        1.11%        0.01%

       马侠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80        1.11%        0.01%

      张明雄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80        1.11%        0.01%

       潘宇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80        1.11%        0.01%

       王勇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80        1.11%        0.0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109 人)     56.20       78.06%        0.98%

部分预留授予情况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5 人)            2.10        2.92%        0.04%

                                            1
        剩余预留部分(尚未授予)                  1.60          2.22%         0.03%

                  合计                            72.00        100.00%        1.2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剩余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

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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