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0-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超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71.1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190,000.00 元,扣除
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162,827,815.6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296,362,184.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60 号)。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 2022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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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3,761.77 23,761.77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713.57 9,713.57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2,475.34 42,475.34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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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
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
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含子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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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
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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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规定。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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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晓伟 盛 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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