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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弦电气: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1-04-28  

                        股票简称:正弦电气                                 股票代码:688395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ine Electric Co., Ltd.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7#厂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1 年 4 月 28 日
                                    特别提示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电气”、“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
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
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
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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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
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
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
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
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
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日后,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
定期为 24 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86,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7,505,42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36%,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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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价格为 15.9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4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9.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5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
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65 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0.5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
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
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
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
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
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
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提醒投资者
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占有率较低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变频器和伺服系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内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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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B、西门子、汇川技术等国内外企业规模较大,产品种类丰富。根据 MIR 睿工业的
数据,国内低压变频器领域中,ABB、西门子,汇川技术市场份额分别为 20.31%、15.04%
和 13.95%,伺服系统领域中,三菱电机、安川电机、汇川技术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11.30%、
10.95%和 10.01%。公司在低压变频器领域以及伺服系统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仅为 1.15%
和 0.34%,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与前述 ABB、汇川技术等国内外企业规模差距较大。
如公司无法保持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水平,无法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将会面临竞争优
势减弱、市场份额下滑等风险。

    未来,行业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无论是技术创新、产品价格、产量等方面,公司
将面临着行业内竞争者全方位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
不能紧跟客户需求,无法持续推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将会面临盈利能力降低的风险。

    (二)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变频器、一体化专机、伺服系统等产品,产品销售情况与行业
竞争格局和客户需求密切相关,2019 年以来,公司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主要
系公司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2019 年度,公司通用变频器、一体化专机以及伺服
系统的平均售价较 2018 年度下降幅度分别为 16.88%、24.59%和 15.28%。2020 年度,
公司通用变频器、一体化专机以及伺服系统的平均售价较 2019 年度下降幅度分别为
7.51%、12.67%和 14.87%。若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增强产品的综合竞争
力,并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公司可能难以有效应对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将导致利润率
水平有所降低。

    (三)客户合作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量较多,分布范围较广,销售相对分散。前五大客户销售占
比分别为 24.63%、29.82%和 25.81%,存在部分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的客户。如若客户未
来因其经营策略调整、经营状况不佳、行业性需求下滑,或转向经销公司竞争对手产品,
减少向公司的采购,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另外,如若客户因终端市
场景气度下降而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公司对其货款回收将面临较大风险。

    (四)研发生产营销基地搬迁的相关风险

    武汉正弦研发生产营销基地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获得了房屋产权证书,正处于
产能建设阶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已经建成 5 条生产线,成功实现了产品生
产,完成了产能的切换工作。如若后续公司不能及时完成客户的产品交付要求或公司日
常经营、产品质量等因搬迁事宜无法保持搬迁前的水平,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将因此受

                                       4
到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本次搬迁活动的直接费用为 75.25 万元,将影响公司净利润水
平。

       (五)应收账款逾期比例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9,370.28 万元、10,466.44
万元和 14,967.86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34.10%、28.78%和 31.82%,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 2,656.60 万元、4,001.19 万元和
5,566.70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为 45.36%、57.41%和 58.94%,应收账款逾期
比例较高。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和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均可能持
续增加,若出现客户违约、回款周期较长或公司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的情形,将发生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提高的风险;若因客户经营情况恶化,相关商业承兑汇票也存在到
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将产生不利影响。

       (六)通用变频器产品以通用系列和经济型系列为主,高性能系列产品收入占比较
低的风险

       公司通用变频器产品按照不同的功能可划分为高性能系列、通用系列和经济型系列
三大类型。报告期各期,公司高性能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1,084.64 万元、804.97 万
元和 1,019.61 万元,占当期通用变频器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7.64%、5.52%和 5.87%,
高性能变频器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报告期各期,公司经济型系列产品占当期通用变频器
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33.39%、47.75%、52.33%,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目前的通用变
频器收入中,经济型系列占比较高,未来如公司无法充分满足客户需求,把握行业发展
趋势,可能存在高性能产品市场开拓不利的风险。同时,如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为客户提
供优质的高性能系列产品,提高高性能系列产品收入和比重,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竞争力
不足的风险。

       (七)对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依赖较大的风险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公司嵌入式软件
产品增值税适用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 1,206.73 万
元、1,525.21 万元和 1,950.26 万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25.61%、23.60%和 25.12%。

       除税收优惠外,公司还享受政府补助资金。除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外,公司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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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期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582.01 万元、591.45 万元和 379.70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
重分别为 12.35%、9.15%和 4.89%。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的金额
及占比均较高,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未来,如果政府补助政
策或者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将会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对发行人财务影响较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 2,553.21 万
元,占 2020 年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32.89%,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产生的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募投项目的新增折旧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
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九)关键零部件 IGBT 主要依赖进口的风险

    IGBT 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核心元器件。报告期各期,公司采购 IGBT 金额分别
为 2,821.28 万元、3,264.41 万元和 5,243.96 万元,占当年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0.90%、
19.06%、19.64%。其中,公司采购 IGBT 境外品牌比例分别为 43.76%、43.11%和 49.07%,
占比较高,若境外品牌厂商出现减产、停产等情形,或由于国际贸易、政治环境等客观
因素出现重大变化导致 IGBT 价格上涨甚至供应中断,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等带来重大不
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情形。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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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 年 3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842 号”批复,
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
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75 号”
批准。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8,600 万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7,505,420 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上市交易。
证券简称为“正弦电气”,证券代码为“688395”。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科创板

    (三)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三)股票简称:正弦电气;股票扩位简称:深圳正弦电气股份

    (四)股票代码:688395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86,000,000 股

    (六)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21,50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17,505,420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68,494,58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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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225,000 股。发行人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1 号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数为 2,150,000 股,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全资子公司国
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数为 1,075,000 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
1,075,000 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 2,150,000 股股票
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 4,736 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
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474 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
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769,580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02%,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21%,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3.58%。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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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13.72 亿元,发行人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 40,292.51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295.98 万元、5,031.13 万元及 6,662.41 万元。

    发行人适用并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的规定:预计市值不
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9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Sine Electric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6,45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48857223C

 法定代表人                         涂从欢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3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7 日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 7#厂
 住所
                                    房
 邮政编码                           518104

 电话                               0755-86267221

 传真                               0755-86267216

 互联网网址                         www.sinee.cn

 电子邮箱                           zoumin@sinee.cn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的负责人   邹敏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电话号码   0755-86267221
                                    变频调速器、伺服驱动系统的销售、技术维护;电气传动
                                    自动化产品的销售、技术维护;自动化和节能改造系统的
 经营范围
                                    设计、安装、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自动化领域电机驱动和控制系
                                    统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内最早从
                                    事变频器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建立了高性能变
 主营业务                           频矢量控制技术、高精度伺服驱动技术、嵌入式计算机控
                                    制技术、电力电子应用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平台,主要为
                                    机械设备制造商和电控系统集成商提供变频器、一体化
                                    专机、伺服系统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所属行业                           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为“制造业”之“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C3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涂从欢和张晓光,
涂从欢直接持有公司 42.72%的股份,信通力达持有公司 3.98%的股份,涂从欢为信通力

                                           10
达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光持有正弦电气 26.04%的股份,涂从欢
与张晓光合计控制公司 72.74%的股份。

    涂从欢先生:男,196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电力系助教;1987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于华中理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华中理工大
学讲师、副教授;1998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深圳市安邦信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总经理;2003 年 4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武汉正弦董事长兼总经
理、武汉正弦深圳分公司负责人、信通力达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晓光先生:男,1964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88 年 5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职华中理工大学自控系;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深圳奥沃国际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深圳市安邦
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3 年 4 月至今,任发行人技术总监、董事。目前兼任武汉
正弦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涂从欢直接持有发行人 32.04%的股权,通过信通力达间接控制发行
人 2.99%的股权,张晓光持有发行人 19.53%的股份,涂从欢与张晓光合计控制公司发行
人 54.56%的股权。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


                                        11
      根据《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目前董事包括涂从欢、张晓光、徐耀增、田志伟、黄劲业,其中田
志伟、黄劲业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现任董事基本
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董事任期
      1           涂从欢             董事长             贺有良          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2           张晓光              董事              涂从欢          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3           徐耀增              董事              张晓光          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4           田志伟            独立董事            涂从欢          2020年4月23日-2021年8月26日
      5           黄劲业            独立董事            贺有良          2020年4月23日-2021年8月26日
      1           涂从欢             董事长             贺有良          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2           张晓光              董事              涂从欢          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 2 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 名监事为职工代表
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本期任期起止日期
          1           李坤斌        监事会主席            涂从欢         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2           黄贤杰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会议       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3           吴小伟           监事               张晓光         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公司现任高
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任期
  1           涂从欢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副总经理、武汉研发中心结构
  2            何畏                                              2018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开发部经理
  3            邹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4            杨龙                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为在研发或生产等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公司
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员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12
         姓名                                     职位                                             入职时间
         张晓光                              董事、技术总监                                         2003.4
          何畏                    副总经理、武汉研发中心结构开发部经理                              2003.4
         杨志洵                             武汉研发中心总监                                        2012.3
         时新海             产品管理部经理、武汉研发中心产品与方案规划部经理                        2012.6
         梁克宇                             深圳研发中心总监                                        2012.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期
                                                                       持有持股
                                                                                      间接持                  (自上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       平台信通                     间接持
姓名                     职务                                                         股数量                  市之日
                                          量(股)        股比例       力达份额                     股比例
                                                                                      (股)                    起、
                                                                         比例
                                                                                                                月)
涂从欢           董事长、总经理           27,551,280      42.72%         12.68%       325,876        0.51%      36
张晓光           董事、技术总监           16,795,200      26.04%                  -            -         -      36
徐耀增    董事、供应链管理部总监             150,240       0.23%          1.95%        50,115        0.08%      12
田志伟              独立董事                         -             -              -            -         -      -
黄劲业              独立董事                         -             -              -            -         -      -
          监事会主席、营销管理部
李坤斌                                       300,480       0.47%          1.17%        30,069        0.05%      12
                  副总监
黄贤杰    监事、中试和工艺部经理                     -             -      2.33%        59,881        0.09%      12
          监事、质量管理部经理、深
          圳研发中心产品应用与测
吴小伟                                        90,000       0.14%          1.17%        30,069        0.05%      12
          试部经理、武汉研发中心测
          试部经理
          副总经理、武汉研发中心
 何畏                                      6,091,120       9.44%                  -            -         -      12
              结构开发部经理
 邹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0,900       0.93%                  -            -         -      12
 杨龙              财务负责人                        -             -      3.89%        99,973        0.15%      12
杨志洵          武汉研发中心总监             600,000       0.93%                  -            -         -      12
          产品管理部经理、武汉研
时新海    发中心产品与方案规划部             464,000       0.72%                  -            -         -      12
                  经理
梁克宇          深圳研发中心总监             450,380       0.70%                  -            -         -      12
          人力资源部总监、武汉研
 张强     发中心研发项目管理部经             300,000       0.47%          1.17%        30,069        0.05%      12
                    理
                  合计                    53,393,600      82.78%         24.36%       626,052       0.98%       -



                                                     13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持有公司债券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
近亲属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前,信通力达系发行人为稳定核心团队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中高层管
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激励相应员工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信通力达持有发行人 2,570,000 股股份,占首次公开发行前 3.98%,占首次公开发
行后股本的 2.99%,信通力达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信通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3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534.56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涂从欢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7#厂房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主营业务
                  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                               534.12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534.12
   (万元)
                           净利润                               <0.01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信通力达的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名称        (万元)
   涂从欢          67.80               12.68%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张定斌          62.40               11.67%    有限合伙人       伺服营销管理部总监
                                                              已离职,离职前为发行人采购部
   姬雪飞          31.20               5.84%     有限合伙人
                                                                          经理
   简先骚          24.96               4.67%     有限合伙人        营销管理部副总监
    杨龙           20.80               3.89%     有限合伙人              财务负责人
   黄志来          20.80               3.89%     有限合伙人               区域经理


                                                14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名称   (万元)
杨家卫     15.40       2.88%      有限合伙人    深圳研发中心软件开发部经理
陈清华     14.56       2.72%      有限合伙人          营销客户经理
                                               原公司佛山办事处客户经理陈经
黄晓清     14.56       2.72%      有限合伙人
                                                   形(已去世)的配偶
欧阳博     14.56       2.72%      有限合伙人    武汉研发中心软件开发部经理
郝昶峰     12.48       2.33%      有限合伙人       营销管理部总监助理
黄贤杰     12.48       2.33%      有限合伙人      监事、中试和工艺部经理
邓贡建     12.48       2.33%      有限合伙人             区域经理
邓宇辉     12.48       2.33%      有限合伙人          营销客户经理
凌东玲     12.48       2.33%      有限合伙人   已离职,离职前为营销客户经理
                                               已离职,离职前为发行人装备部
 张风      12.48       2.33%      有限合伙人
                                                           经理
李新庆     12.48       2.33%      有限合伙人             区域经理
 陈飞      12.48       2.33%      有限合伙人         结构开发部经理
                                               已离职,离职前为发行人政府项
 程轶      12.48       2.33%      有限合伙人
                                                           目总监
徐耀增     10.40       1.95%      有限合伙人      董事、供应链管理部总监
                                               已离职,离职前为发行人质量工
 刘震      10.40       1.95%      有限合伙人
                                                         艺部经理
 时建      10.40       1.95%      有限合伙人             区域经理
                                               已离职,离职前为发行人研发业
 石超      10.40       1.95%      有限合伙人
                                                       务管理部经理
姚金都      8.32       1.56%      有限合伙人          技术服务主管
谢田生      8.32       1.56%      有限合伙人          营销客户经理
姜正英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物流部经理
齐海军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订单统筹部经理
 王建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营销管理部总监
                                               已离职,离职前为发行人质量工
赵光辉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艺部经理
                                               已离职,离职前为发行人华北区
马进贵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域客户经理
                                               人力资源部总监、武汉研发中心
 张强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研发项目管理部经理
李坤斌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监事、营销管理部副总监
李秀才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区域经理
                                               监事、质量管理部经理、深圳研
吴小伟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发中心产品应用与测试部经理、
                                                   武汉研发中心测试部经理
 李朝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变频器产品开发经理
许恒帅      6.24       1.17%      有限合伙人            区域副经理



                                 15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名称          (万元)
   徐星              4.16            0.78%       有限合伙人             采购工程师
  饶品凤             4.16            0.78%       有限合伙人          伺服产品开发经理

       信通力达已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6,45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5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后(未行使    限售期
                            本次发行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      限(自
        股东
                                                                     上市之          备注
        名称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日起、
                      (股)        (%)       (股)      (%)
                                                                       月)
 一、限售流通股
       涂从欢        27,551,280      42.72%    27,551,280   32.04%       36    上市前股份
       张晓光        16,795,200      26.04%    16,795,200   19.53%       36    上市前股份
         何畏         6,091,120       9.44%     6,091,120    7.08%       12    上市前股份
     信通力达         2,570,000       3.98%     2,570,000    2.99%       36    上市前股份
       贺有良         1,409,220       2.18%     1,409,220    1.64%       12    上市前股份
       黄诗胜         1,180,800       1.83%     1,180,800    1.37%       12    上市前股份
       彭守峰         1,100,220       1.71%     1,100,220    1.28%       12    上市前股份
         张耘           906,000       1.40%       906,000    1.05%       12    上市前股份
         王建           851,080       1.32%       851,080    0.99%       12    上市前股份
       桂叶敏           600,900       0.93%       600,900    0.70%       12    上市前股份
         邹敏           600,900       0.93%       600,900    0.70%       12    上市前股份
       杨志洵           600,000       0.93%       600,000    0.70%       12    上市前股份
       昌文生           550,660       0.85%       550,660    0.64%       12    上市前股份
       时新海           464,000       0.72%       464,000    0.54%       12    上市前股份
       梁克宇           450,380       0.70%       450,380    0.52%       12    上市前股份
       李坤斌           300,480       0.47%       300,480    0.35%       12    上市前股份
       李冀禹           300,480       0.47%       300,480    0.35%       12    上市前股份
         张强           300,000       0.47%       300,000    0.35%       12    上市前股份
       许学伍           297,980       0.46%       297,980    0.35%       12    上市前股份
       许华玲           250,240       0.39%       250,240    0.29%       12    上市前股份


                                               16
    吴长红       240,360   0.37%    240,360     0.28%   12   上市前股份
    徐耀增       150,240   0.23%    150,240     0.17%   12   上市前股份
    刘海梅       150,050   0.23%    150,050     0.17%   12   上市前股份
    刘天荣       142,480   0.22%    142,480     0.17%   12   上市前股份
    陈泉君       103,000   0.16%    103,000     0.12%   12   上市前股份
    张勇南        90,120   0.14%     90,120     0.10%   12   上市前股份
    杨丹丹        90,000   0.14%     90,000     0.10%   12   上市前股份
    吴小伟        90,000   0.14%     90,000     0.10%   12   上市前股份
      汪娟        78,120   0.12%     78,120     0.09%   12   上市前股份
    曾庆蕾        37,000   0.06%     37,000     0.04%   12   上市前股份
      杨华        20,699   0.03%     20,699     0.02%   12   上市前股份
    戚玉华        18,000   0.03%     18,000     0.02%   12   上市前股份
    宋海燕        15,997   0.02%     15,997     0.02%   12   上市前股份
    喻立忠        13,600   0.02%     13,600     0.02%   12   上市前股份
    黄云广        10,900   0.02%     10,900     0.01%   12   上市前股份
    孙红玲         8,800   0.01%      8,800     0.01%   12   上市前股份
    王成文         8,500   0.01%      8,500     0.01%   12   上市前股份
    陈明华         6,800   0.01%      6,800     0.01%   12   上市前股份
    戚光多         6,000   0.01%      6,000     0.01%   12   上市前股份
    郑亚梁         5,000   0.01%      5,000     0.01%   12   上市前股份
    单贡华         5,000   0.01%      5,000     0.01%   12   上市前股份
    潘有典         4,500   0.01%      4,500     0.01%   12   上市前股份
      刘钢         3,499   0.01%      3,499     0.00%   12   上市前股份
      王卫         3,000   0.00%      3,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林志伟         3,000   0.00%      3,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唐文华         2,998   0.00%      2,998     0.00%   12   上市前股份
    谢德广         2,000   0.00%      2,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李军委         2,000   0.00%      2,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徐浩         2,000   0.00%      2,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田哲         1,800   0.00%      1,8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韩玲梅         1,599   0.00%      1,599     0.00%   12   上市前股份
    秦松涛         1,300   0.00%      1,3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边天柱         1,098   0.00%      1,098     0.00%   12   上市前股份
    林铭业         1,000   0.00%      1,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康绳祖         1,000   0.00%      1,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吴延平         1,000   0.00%      1,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蔡新峰         1,000   0.00%      1,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张玉苹         1,000   0.00%      1,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瞿荣         1,000   0.00%      1,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北京美好愿景咨
                   1,000   0.00%        1,0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询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长宏汇富
                    800    0.00%         8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投资有限公司
      李田          600    0.00%         6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赵杏弟          600    0.00%         6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苏勇          500    0.00%         5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吴斌          100    0.00%         100    0.00%   12   上市前股份
国泰君安证裕投
                       -       -   1,075,000    1.25%   24   战略配售股份
  资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君享科
                       -       -   2,150,000    2.50%   12   战略配售股份
创板正弦电气 1



                                   17
 号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摇号锁定新
                             -          -      769,580          0.89%            6
 股
 小计               64,500,000   100.00%    68,494,580         79.64%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公开发行股份     -            -            17,505,420         20.36%            -           -
 小计             -            -            17,505,420         20.36%            -           -
 合计               64,500,000 100.00%      86,000,000        100.00%            -           -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股)                             (自上市之日起)
  1               涂从欢                      27,551,280                32.04%        36 个月
  2               张晓光                      16,795,200                19.53%        36 个月
  3                 何畏                          6,091,120             7.08%         12 个月
         深圳市信通力达投资合伙企业
  4                                               2,570,000             2.99%         36 个月
               (有限合伙)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
  5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1               2,150,000             2.50%         12 个月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               贺有良                          1,409,220             1.64%         12 个月
  7               黄诗胜                          1,180,800             1.37%         12 个月
  8               彭守峰                          1,100,220             1.28%         12 个月
  9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1,075,000             1.25%         24 个月
 10                 张耘                           906,000              1.05%         12 个月
                合计                          60,828,840            70.73%               -
注 1:“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系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立证券账户时的证券账户名
称。

      (三)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
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认购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依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
略配售,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
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为 107.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
跟投金额为 1,714.6250 万元。


                                             18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金额(不   新股配售经   限售期限
                   初始认购股    获配股数
  投资者名称                                           含佣金)(万   纪佣金(万   (自上市之
                   数(万股)    (万股)
                                                           元)           元)       日起)
  国泰君安证
  裕投资有限         107.50          107.50             1,714.6250        -         24 个月
      公司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参与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正弦电气 1
号资管计划”)。

      2021 年 4 月 2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管
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

      正弦电气 1 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持有资产管理专项计划份额比例如下:
                                                                      实际缴款金   专项计划持
 序号       姓名                           职务
                                                                      额(万元)     有比例
  1        涂从欢       董事长、总经理                                   1,750       45.13%
  2        张晓光       董事、技术总监                                    400        10.31%
  3         何畏        副总经理、武汉研发中心结构开发部经理              300        7.74%
  4        梁克宇       深圳研发中心总监                                  100        2.58%
  5        徐耀增       董事、供应链管理部总监                            170        4.38%
  6         邹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        5.16%
                        产品管理部经理、武汉研发中心产品与方
  7        时新海                                                         158        4.07%
                        案规划部经理
                        人力资源部总监、武汉研发中心研发项目
  8         张强                                                          250        6.45%
                        管理部经理
  9         王建        营销管理部总监                                    150        3.87%
  10       张定斌       伺服营销管理部总监                                100        2.58%
                        监事、质量管理部经理、深圳研发中心产
  11       吴小伟       品应用与测试部经理、武汉研发中心测试              100        2.58%
                        部经理
  12        杨龙        财务负责人                                        100        2.58%
  13       李坤斌       监事会主席、营销管理部副总监                      100        2.58%


                                                  19
                            合计                                 3,878        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及相关费用。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弦电气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产品编
码:SQG600)。管理人及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该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的限售期
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始计算。

    正弦电气 1 号资管计划获配 2,150,000 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总量的 10%,其具体配
售结果如下表所示:

                                                    获配金额       新股配售
                     初始认购股数    获配股数
    投资者名称                                    (不含佣金)     经纪佣金     限售期
                       (万股)      (万股)
                                                    (万元)       (万元)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
 板正弦电气 1 号战
                        215.00         215.00       3,429.25       17.14625    12 个月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20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15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5.95 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20.59 倍(每股收益按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2.28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0.77 元(按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01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按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4,292.50 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85 号《验资报告》。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4,549.25 万元(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包
括: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项目                      不含税金额

    1       保荐承销费                                                      2,911.63

    2       审计及验资费                                                     754.72

    3       律师费                                                           400.0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38.68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4.23

                           合计                                             4,549.25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9,743.25 万元



                                            21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22,756 户

    十二、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十三、认购情况:本次发行数量为 2,150.00 万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22.5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5.0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96.50 万股,其中网下
投资者缴款认购 1,096.50 万股,无放弃认购股份;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731.00 万股,
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804337%,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730.1019 万股,放弃
认购数量为 0.8981 万股。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0.8981 万股。




                                       22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了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立信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60 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
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
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内容及招股意
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
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查阅本上市公告
书附件。

                                                   本报告      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项目
                                                     期末        期末          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万元)                                  34,104.12   35,901.40             -5.01%
 流动负债(万元)                                  12,666.32   15,897.41            -20.32%
 总资产(万元)                                    45,251.27   47,035.14             -3.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25%      35.01%      -12.75 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9.22%      35.05%       -5.83 个百分点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32,027.63   30,547.66              4.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97        4.74              4.84%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万元)                                 9,512.79    4,905.95             93.90%
 营业利润(万元)                                   1,659.57     746.49             122.32%
 利润总额(万元)                                   1,676.60     748.40             124.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479.96     635.64             132.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401.71     525.99             166.49%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10            132.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08            166.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3%       2.67%        2.06 个百分点


                                             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48%      2.21%    2.27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088.85   -387.41        181.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7     -0.06        181.06%
注:涉及百分比指标的,增减百分比为两期数的差值。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45,251.27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3.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2,027.63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了 4.84%;资产负债率为
29.22%,与上年末相比减少了 5.83 个百分点。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资产负债结构整体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9,512.79 万元,同比增长 93.90%;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479.96 万元,同比增长 132.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401.71 万元,同比增长 166.49%(前述 2021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2021 年 1-3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业绩指标较上
年同期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受益于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带来了利润
的增长。

    2021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8.85 万元,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支付职工薪酬同比增加所致。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产业政策、
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和供
应商、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
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2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发行人、
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述
银行开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769274767094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保税区支行                  79370078801800001760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              690098887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755906872010838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
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售方式
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
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25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外,本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26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青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      0755-23976200

         传真      0755-23970200

   保荐代表人      周聪、张力

        联系人     周聪、张力

       联系电话    0755-23976200

   项目协办人      李宁

   项目组成员      杜昱、许磊、刘雨晴、谢志雄、代文斌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正弦电气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
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作为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自公
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将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指定周聪、
张力作为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周聪先生,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曾负责及参与万兴科
技、华智融、深南电路、锐科激光、嘉必优、特发服务、澳华集团等 IPO 项目;莎普爱
思非公开、海南橡胶非公开、广济药业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

       张力先生,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负责和参与了皖
通高速、天士力、华中数控、珈伟股份、华锡集团、欧派家居、深南电路、锐科激光、
嘉必优等 IPO 项目;茂炼可转债、冀中能源可转债、茂化实华配股、深能源集团整体上
市、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海南橡胶非公开增发、万润股份非公开增发、格林美公

                                           27
司债、亿纬控股可交债、深南电路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广州药业吸收合并白云山、中
石化集团重组、深天马重大资产重组、珈伟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项目。




                                     28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
价,以下同)。

    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 1 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
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
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5、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减持公司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
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
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7、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9
    (二)持股 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何畏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
价,以下同)。

    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 1 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
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
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5、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减持公司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
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
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7、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三)公司股东信通力达承诺如下:




                                       30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
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
行价,以下同)。

    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 1 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若减持公司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本企
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要求。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
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
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耀增、邹敏、杨龙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
价,以下同)。

                                      31
    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 1 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减持公司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
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
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五)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李坤斌、吴小伟、黄贤杰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减持公司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2
    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
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
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六)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张晓光、何畏、梁克宇、张强、杨志洵、时新
海、吴小伟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
前股份不超过首发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减持公司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
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
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七)其他股东的锁定期安排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自本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满后,其他股东若减持公司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其他股东持
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
生变化,则其他股东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

                                       33
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承诺如下: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
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
除息处理)。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金额;

    5、如果本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何畏承诺如下: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
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
除息处理)。
                                      34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金额;

       5、如果本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一)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
通过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本预案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将启动公司稳定股价措
施。

       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30 个交易日
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
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3)停止条件

       ①在上述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35
       ②在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③在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形,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④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发行人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视公司的资金状况及
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按如下顺序实施:(1)回购公司股票;(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直至触发稳定价预案的条件消除,具
体如下:

       (1)回购公司股票

       ①回购的方式应当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交易方式并应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公司应在触发回购股票情形的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
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个交易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③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
成票;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④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数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⑤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Ⅰ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
额;



                                        36
    Ⅱ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合计使用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
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⑥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⑦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
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①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当公司根据上述第 1 项稳定股价措施完成回购公司股
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 1 项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②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③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就其是
否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
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
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④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应符合以下各项的要求:

    Ⅰ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税后)
的 3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税后)的 60%;

    Ⅱ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
产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


                                       37
    Ⅲ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
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①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当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措施完成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
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③负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 10 个交易日
内启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
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
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
为依据)。

    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
超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2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津贴及
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超过该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

    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 36 个月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
签署相关承诺。

    触发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实际控制人和/或职
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8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措施事宜的承诺

    1、公司承诺如下:

    “在公司上市后的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每股净资
产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具体安排回购公司股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承诺如下: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每股净
资产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并按照《深
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在公司
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损失。”

    (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每股净资产
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公司就回购
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将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并
按照《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




                                      39
    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损失。”

四、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
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及其回报的措施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深
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预案》,
并通过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经营风险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
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股东被摊薄即期回报,
具体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整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

                                      40
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
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
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
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
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
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在目前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拓展业务创新机会,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推
动行业全面发展,为顾客提供更优势的服务,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赢得先机。

       4、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上
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公司结
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
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
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得到保护。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
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
度并予以实施。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仅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之目的,不构成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41
    (二)公司承诺如下:

    “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经营风险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
报能力,公司将严格执行《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预案》,以填补股东被摊薄即期回报。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
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
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签署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3、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
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2、约束职务消费行为;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同意公司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同意将行权条件将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了《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
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42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
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
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
项目支出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和盈利水平等因素,可以向股东大会提议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方式适用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除非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公
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因特
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43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的基础上,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提出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2)股票分红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或在
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对于
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10%以上的部分,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
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分红方式进行分配。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
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公司资金
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方案。独立董事
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涉及利润分配的股东
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
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问题有充分的
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
解释与说明。




                                        44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中披露未进
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
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
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调整或变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已不符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要求;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确有必要对
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其他情形。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
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
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9、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45
     10、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的制定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未来的股利分配规
划,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

     1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
专项说明和意见。”

     (二)公司承诺如下: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
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
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未来,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七、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

     (一)发行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
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
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6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
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
相应调整。

    3、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7
    3、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
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
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
者道歉;4、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
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
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
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
该等规定。”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
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承诺内容系自愿作出,且有能
力履行该等承诺。
    如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

                                     48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
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
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6、
同意公司调减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
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
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
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
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
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作出的或公司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
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
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
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本人
同意公司调减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
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
益。

                                        49
    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
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
规定。”

九、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承
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承诺

    信达律师作为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根据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
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因本所制作、出具
的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
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立信会计师作为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计机构,根据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评估机构承诺

    深圳道衡美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评估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本机构为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德正信综评报字[2011]第 091 号《深圳市正弦电气
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因本机构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德正信综评报字
[2011]第 091 号《深圳市正弦电气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50
    (五)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立信会计师作为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验资复核机构,根据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生产、开
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或任职于任何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2)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将不生产、开
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或任职于任何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产品或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产品与业
务范围和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产品或业务方面
存在竞争,则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积极采取下
列措施的一项或多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

    ①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

    ②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

    ③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发行人的经营体系;

    ④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同意承担
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51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持股 5%以上股东何畏承诺如下:

    “1、本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
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发
行人签订正式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
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交易
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提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发行
人及其他股东的实际利益。

    4、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在发行人的职务便利,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利益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
更或撤销。如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发行人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三)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张晓光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近亲属不存在以委托管
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等资源的情形。

    2、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资金
管理等制度的规定,杜绝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等资源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近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如若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或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52
    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本公司历史沿革上曾经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在本次提交首发申请前已依法解除,并
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前述股份代持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等情形。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三)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
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失信补
救措施及时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各项承诺及约束措施系承诺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均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上述责任主体签署的承诺书相关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发行人相关责任主体签署的上述承诺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3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5
附件: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2021.03.31                          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685,181.07                        74,675,804.5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000,000.00                        29,029,422.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2,065,837.47                        66,152,481.09
   应收账款                                                                 95,126,046.78                        83,526,149.42
   应收款项融资                                                              7,015,170.75                        14,386,560.26
   预付款项                                                                   610,061.12                           651,298.1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593,180.07                           280,082.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5,334,781.05                        74,694,769.8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610,905.03                        15,617,475.66
 流动资产合计                                                           341,041,163.34                          359,014,043.3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2,249,570.78                        91,879,046.65
   在建工程                                                                  1,629,107.39                         1,395,685.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412,952.85                         8,517,794.7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009,166.62                         2,402,347.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34,803.81                         6,647,105.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5,896.00                           495,348.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471,497.45                          111,337,327.90
 资产总计                                                               452,512,660.79                          470,351,371.23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56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21.03.31                         202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040,057.69                        20,500,377.83
   应付账款                                                                99,726,490.90                          105,578,431.3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443,259.36                         5,956,238.7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8,490,170.46                        19,752,729.04
   应交税费                                                                    3,698,910.45                         5,350,759.69
   其他应付款                                                                  1,587,142.13                         1,061,296.4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677,141.75                          774,311.04
 流动负债合计                                                             126,663,172.74                          158,974,144.2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446,552.04                         3,348,259.34
   递延收益                                                                    2,126,678.75                         2,547,936.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13.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73,230.79                         5,900,609.12
 负债合计                                                                 132,236,403.53                          164,874,753.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4,500,000.00                           64,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3,403,216.78                           33,403,216.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276,884.13                           31,276,884.1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1,096,156.35                          176,296,516.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0,276,257.26                          305,476,617.9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0,276,257.26                          305,476,617.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2,512,660.79                          470,351,371.23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5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2021.03.31                           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996,633.23                        72,860,343.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000,000.00                        29,029,422.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1,013,114.07                        62,424,748.90
   应收账款                                                                 143,590,541.40                       108,373,590.94
   应收款项融资                                                               6,915,170.75                        14,328,269.05
   预付款项                                                                    482,198.02                           597,177.22
   其他应收款                                                               118,717,843.77                       119,116,712.29
   存货                                                                      24,019,163.14                        43,543,159.3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114,159.92                         3,473,040.32
 流动资产合计                                                               399,848,824.30                       453,746,463.7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788,331.79                         7,039,374.2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5,924.64                            73,006.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35,417.91                           839,888.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62,198.02                         2,539,112.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5,896.00                           172,10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877,768.36                        30,663,484.65
 资产总计                                                                   429,726,592.66                       484,409,948.38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5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21.03.31                         202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040,057.69                      20,500,377.83
   应付账款                                                                      67,258,693.82                     113,223,390.1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443,259.36                       5,956,238.79
   应付职工薪酬                                                                   5,431,051.58                      17,476,268.10
   应交税费                                                                       3,370,148.96                       5,154,755.20
   其他应付款                                                                      837,610.41                         581,869.5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677,141.75                        774,311.04
 流动负债合计                                                                    90,057,963.57                     163,667,210.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446,552.04                       3,348,259.34
   递延收益                                                                       2,126,678.75                       2,547,936.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13.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73,230.79                       5,900,609.12
 负债合计                                                                        95,631,194.36                     169,567,819.7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4,500,000.00                      64,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2,005,440.87                      52,005,440.8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0,261,082.74                      30,261,082.74
   未分配利润                                                                   187,328,874.69                     168,075,605.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4,095,398.30                     314,842,128.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9,726,592.66                     484,409,948.38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59
                                                       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一、营业总收入                                                                 95,127,924.33           49,059,455.57
     其中:营业收入                                                             95,127,924.33           49,059,455.5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8,807,272.93           43,793,450.10
     其中:营业成本                                                             59,934,477.69           30,207,153.4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467,220.53              201,035.90
           销售费用                                                              7,533,427.67            4,983,029.96
           管理费用                                                              5,793,955.20            4,699,286.80
           研发费用                                                              5,451,025.41            3,695,940.02
           财务费用                                                               -372,833.57                7,003.96
           其中:利息费用                                                                                  177,401.63
                    利息收入                                                       323,524.32              117,720.44
     加:其他收益                                                                2,582,073.35            1,790,228.6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5,398.40               42,578.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422.36               43,147.6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420,726.30            1,150,546.3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7,766.34             -827,561.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595,740.83            7,464,944.41
     加:营业外收入                                                                209,190.65               19,581.35
     减:营业外支出                                                                 38,961.03                    509.0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765,970.45            7,484,016.75
     减:所得税费用                                                              1,966,331.09            1,127,626.8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799,639.36            6,356,389.8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799,639.36            6,356,389.8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799,639.36            6,356,389.8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799,639.36            6,356,38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799,639.36            6,356,389.8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1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10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0
                                                       母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一、营业收入                                                                  117,998,063.87           51,584,906.09
     减:营业成本                                                               86,852,404.20           32,190,214.54
         税金及附加                                                               247,762.77              180,135.12
         销售费用                                                                5,031,985.70            4,796,955.06
         管理费用                                                                3,518,792.76            3,195,252.55
         研发费用                                                                3,634,304.37            3,151,667.99
         财务费用                                                                 -378,633.24                5,148.75
         其中:利息费用                                                                                   177,401.63
                  利息收入                                                        322,419.01              116,897.87
     加:其他收益                                                                2,582,073.35            1,785,728.6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5,398.40                42,578.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422.36               43,147.6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08,884.66            1,228,117.2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64,377.60             -827,561.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624,989.64           10,337,541.89
     加:营业外收入                                                               197,489.37                18,751.35
     减:营业外支出                                                                 38,265.05                    267.0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784,213.96           10,356,026.23
     减:所得税费用                                                              2,530,944.32            1,147,019.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253,269.64            9,209,006.7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253,269.64            9,209,006.7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253,269.64            9,209,006.7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0.14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1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2,334,797.15            41,200,889.9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32,724.07              865,260.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9,762.31               272,947.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087,283.53            42,339,097.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242,210.81            23,563,600.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619,489.05            15,101,042.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8,543,527.28             4,159,512.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70,519.25             3,389,069.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975,746.39            46,213,225.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88,462.86            -3,874,127.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5,398.40               358,633.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64,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000,000.00            2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289,398.40            22,358,633.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40,085.58             3,137,920.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000,000.00            16,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40,085.58            19,637,920.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0,687.18             2,720,713.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17,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1,712.2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8,712.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1,287.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4,474.20                76,529.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954,675.84             2,724,402.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579,232.25            52,833,643.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624,556.41            55,558,046.44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2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960,204.61         41,200,889.9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31,815.80            865,260.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2,554.52            262,926.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534,574.93         42,329,076.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065,208.28         23,378,449.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726,376.49         13,906,610.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8,331,231.46          4,111,872.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66,347.77          5,101,601.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489,164.00         46,498,533.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54,589.07         -4,169,456.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5,398.40            358,633.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64,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000,000.00         2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289,398.40         22,358,633.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7,046.00             40,954.1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000,000.00         16,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247,046.00         16,540,954.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2,352.40          5,817,679.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17,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1,712.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8,712.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1,287.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4,474.20             76,529.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827,762.47          5,526,040.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763,771.04         49,593,668.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936,008.57         55,119,709.34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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