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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弦电气: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5-21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0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田志伟、黄劲业和张晓光三名成员组成,其
中田志伟和黄劲业为独立董事,田志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
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1、《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17 年
                                            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审计报
        第三届董事会                        告议案》

        审计委员会                          2、《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1                     2020 年 5 月 11 日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2020 年第一
                                            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更正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第三届董事会
                                            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                     2020 年 6 月 15 日   2、《关于更正 2018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二                         摘要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更正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
3                   2020 年 8 月 24
     2020 年第三                         案》

     次会议

                                         1、《关于更正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2、《关于更正 2018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3、《关于更正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第三届董事会                        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4、《关于更正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4                   2020 年 9 月 11 日   的议案》
     2020 年第四
                                         5、《关于更正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次会议
                                         的议案》
                                         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报告的
                                         议案》
                                         7、《关于同意报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审计报告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关于同意报出 2020 年 1 至 9 月
5                   2020 年 12 月 4 日
     2020 年第五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该所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
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整体情况。同时,立信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
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作为公
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
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
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外部
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各部门内部
控制制度的落实,指导各部门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工作。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
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同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
审计程序,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
勤勉、谨慎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
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